读者指南
 
借阅证办理
 

  1. 借阅证的发放

    ⑴新生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借阅证,毕业离校时须凭借阅证办理离校手续,遗失则照章处理;

    ⑵凡我校正式教职工凭人力资源部名单办理借阅证,收一寸近照两张。

    ⑶学生按学工处通知的名单,经过图书馆新生入学教育后,按专业班级统一办理。办理时须携带一寸近照两张,并在照片的反面写上姓名、专业、年级和班级;

    ⑷借阅证的补办由证卡管理处在每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;

    ⑸借阅证遗失,严格执行本馆证卡管理制度,非挂失状态原则上不能办理新证,工作人员办理新证时还须核对照片和本人是否相符;

  2. 借阅证的使用

    ⑴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一旦发现,扣证并从发现之日起停止借阅一个月;

    ⑵借阅证须妥善保管,如有丢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,一个月后补办新证。丢失的借阅证若在挂失前被他人利用,冒借书刊,则借出的书刊均由持证人负责;

    ⑶毕业生离校时在证卡管理处办理手续,对于遗留问题严格执行借阅管理制度;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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